创业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5-07-23
来源:省就业局
事项名称
|
创业补贴
|
设定依据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川办发【2014】26号)第一条。对创业实体或项目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可达到10万元。每名大学生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
|
申请条件
|
1.大学生在我省高校、技师学院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
2.大学生在我省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等方式创办的实体(含“网店”、 农业职业经理人)。
|
申报材料
|
本人或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创业实体概述,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填写《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表》
|
办理程序
|
1.在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创业的,向平台所属高校申请;平台所属高校牵头、所在市(州)人社部门参与初审;高校将申请材料、公示材料和初审意见等材料报教育厅。经教育厅汇总后审核并送人社厅和财政厅审核;由高校组织发放。
2.其余的,向创业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初审后,报同级人社审核,财政部门复核。由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组织发放。
|
办理流程图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以当地接待时间为准)
|
办理地点
|
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
联系方式
|
|
联系电话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使用帮助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技术支持:四川凯普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网站维护: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