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审查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5-07-15
来源:劳动关系处
事项名称
|
集体合同审查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四川省集体合同条例》、《集体合同规定》
|
申请条件
|
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和省属企业、在省级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其他各类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以及签订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按规定报送审查。
|
申报材料
|
1、送审报告;2、集体合同文本;3、关于集体合同条款的说明,其他有关问题的说明;4、职代会审议通过的决议;5、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6、工会法人证书(复印件);7、双方首席代表身份证(复印件);8、双方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9、职工方协商代表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
办理程序
|
1、申报单位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有关申报材料,材料齐备予以受理;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收到企业报送齐全的送审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批复。
|
办理流程图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随到随办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栋4楼410房间
|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28-86112724
|
联系电话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使用帮助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技术支持:四川凯普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网站维护: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